附件:1.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重点
2.水环境质量保障工作重点
3.辐射环境安全保障工作重点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重点
一、热电企业脱硫设施建设和监管
对脱硫设施未建成的热电企业,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脱硫设施按期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对脱硫设施已建成的热电企业,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脱硫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并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环翠区政府,高区、经区管委,市建委)
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和过户手续。(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环保局)
2.对已达到国家规定报废年限的机动车,必须按期报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环保局、交通局)
3.严格执行国家《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检测工作。达不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在全运会期间,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周边区域行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
三、秸秆禁烧监管
建立秸秆禁烧监管网络,层层落实秸秆禁烧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行全天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要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遵守。(责任单位:环翠区政府,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市环保局、农业局、公安局、林业局、城管执法局)
四、燃煤设施烟尘污染集中整治
实行烟尘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制,切实落实烟尘污染防控措施。饮食服务业等单位的燃煤设施必须改用清洁燃料。要加强对燃煤设施排放废气的监督监测,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依法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对逾期不治理或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要实行停产治理或依法拆除。全运会期间,所有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设施必须停用;铁人三项比赛区域内的饮食服务业户必须改用清洁燃料。(责任单位:环翠区政府,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市环保局、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