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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2009年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2009年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桂发改农经〔2009〕892号)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大化县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河发改农经报[2009]137号)收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业经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封山育林2371公顷;人工种草28公顷;修缮畜舍及配套运动场3000平方米,建设青贮池360立方米,购置切草机48台;坡改梯25.3公顷,培肥沃土164公顷,田间道2988米;修建蓄水池及配套设施2处,提水站2处,维修灌溉提水站1处,修建引水渠5400米,排涝渠1000米,新建拦沙坝7座,防渗维修山塘9座,小水池205座总容量12300立方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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