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姓名:根据儿童居民身份证的姓名填写。可暂缺,儿童取名后应及时补充记录。
2.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19490101。
3.监护人姓名:只填写一个,并在“与儿童关系”中注明母亲、父亲或其他关系。
4.家庭现住址:只填写至乡级。
5.户籍住址:若同家庭现住址,则在“同家庭现住址”前数字1上划“√”,若不同,请具体填写只填写至乡级。
6.异常反应史、接种禁忌和传染病史:在每次接种前询问后填写。
7.每次完成接种后,接种医生应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生产企业、接种单位等内容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中,并及时签名;同时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有效日期、生产企业、接种医生等内容登记到儿童预防接种卡中。其中,“接种部位”只填写注射用疫苗的接种部位:左侧用1表示,右侧用2表示;“有效日期”指有效截止日期。
8.“备注”栏用于记录某疫苗某剂次接种的其他重要信息,例如:接种乙肝疫苗的种类(酵母苗/CHO苗)、接种百白破疫苗的种类(全细胞苗/无细胞苗)、特殊情况下的不同接种剂量等等。
9.接种二类疫苗时,按上述内容进行登记。
附件8
内蒙古自治区2009~2011年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项目专项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程报告传染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监管辖区传染病信息,分析、处置传染病疫情并指导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处理;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二)阶段目标
1.2010年底,各旗县市区重新登记辖区内所有依《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作为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登记率100%;
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2.2011年底,全区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95%以上,重点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理率达到100%。
二、项目范围
1.实施范围:全区所有旗县市区。
2.服务对象:辖区内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员。
三、项目内容
(一)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培训。定期对本单位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参加旗县市区疾控机构组织的传染病病例诊断标准、防治知识、技能以及网络直报的培训。
2.发现、登记。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簿、X线室或化验室检测结果登记簿。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时,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并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3.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已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使用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传染病报告卡》按时间及病种顺序整理归档,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未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视疫情具体情况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尽快进行疫情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至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记录报出卡的基本信息,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根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时,应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向同级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他按甲类管理传染病的病例或疑似病例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3)做好传染病报告的订正和补报工作,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人,应及时补报。
(4)传染病病种报告、报告卡填写等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执行。
4.处理
(1)病例处置及转诊。对传染病患者,原则上要求就地隔离治疗,不具备隔离条件和相应救治能力的单位,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消毒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3)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协助疾病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例的随访工作。
(4)密切接触者管理。协助疾病控制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要求协助做好管理工作。
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重大传染病治疗管理。按照国家及我区确定的重大传染病防控计划,协助管理辖区内病例。逐步分担辖区结核病、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狂犬病、手足口病、甲类与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我区确定的监测传染病等病例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协助疫苗针对传染病病例监测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各病种有关项目规定。
6.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流程。见附图。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流程图(略)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登记管理。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管理权限规定》(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2.培训与指导。形成分级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工作能力。自治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视频、网络及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经常性业务交流活动,提升旗县(市、区)专业人员工作能力。旗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苏木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开展4次面对面现场指导,督促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辖区乡村医生的面对面指导。通过网络监视及时指导辖区报病机构正确报告准确完整信息。
3.考核。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版)及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方案组织全区各级传染病报告工作考核,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奖惩机制。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审核、指导信息订正、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分发、信息交流、资料保存等工作。
5.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依据各类传染病防治预案做好疫情处理,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属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传染病疫情按其要求办理。
四、组织实施
(一)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自治区级疾控机构(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地方病防治中心)负责项目技术指导、数据监测和效果评价,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自治区、盟市、旗县级疾控机构负责疫情处理和疫情控制的技术指导。旗县级财政与卫生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核付及监管工作,并将日常工作经费纳入旗县级财政预算。
(二)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做好相关服务记录,要及时在健康档案中填写传染病病人信息。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传染病报告卡》应至少保留3年。
五、实施时间
2009年至2011年。
六、监督指导与考核评估
将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项目监督指导与考核评估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内容,具体考核评估内容、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标准》(另行制定下发)。
七、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
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 2.订正报告
患者姓名*: (患儿家长姓名: )
身份证号: 性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 年龄单位: 岁 月 天)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病人属于*: 本县区 本市其他县区 本省其它地市 外省 港澳台 外籍
现住址(详填)*: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 (门牌号)
患者职业*:
幼托儿童、 散居儿童、 学生(大中小学)、 教师、 保育员及保姆、 餐饮食品业、 商业服务、 医务人员、
工人、 民工、 农民、 牧民、 渔(船) 民、 干部职员、 离退人员、 家务及待业、 其他( )、 不详
病例分类*:(1)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 病原携带者、 阳性检测结果(献血员)
(2) 急性、 慢性(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填写)
发病日期*: 年 月 日(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
诊断日期*: 年 月 日
死亡日期 : 年 月 日
|
甲类传染病*:
鼠疫、 霍乱
|
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 甲型、 乙型、 丙型、 戍型、 未分型)、 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麻疹、 流行性出血热、 狂犬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 甲型H1N1流感
炭疽( 肺炭疽、 皮肤炭疽、 未分型)、 痢疾( 细菌性、 阿米巴性)、
肺结核( 涂阳、 仅培阳、 菌阴、 未痰检)、伤寒( 伤寒、 副伤寒)、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百日咳、
白喉、 新生儿破伤风、 猩红热、 布鲁氏菌病、 淋病、 梅毒( Ⅰ期、 Ⅱ期、 Ⅲ期、 胎传、 隐性)、
钩端螺旋体病、 血吸虫病、 疟疾( 间日疟、 恶性疟、 未分型)
|
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手足口病、 麻风病、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 不明原因传染病
|
订正病名: 退卡原因:
报告单位: 联系电话:
报告医生: 填卡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 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低龄儿童患者尽可能用出生日期。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学生与幼托儿童患者填写学校(幼儿园)与班级。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完整,农村填写到行政村下的自然村,有门牌号的应记录,城镇居民填写到门牌号。基本格式为“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区),某某乡镇(街道),某某行政村(居委会)某某自然村”。如果不能填全,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址。
职 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做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填写订正前所报告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及其负责疫情管理的联系电话。
报告医生:报告医生签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备 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分为必填项目。
附件9
内蒙古自治区2009~2011年
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项目专项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全区慢性病管理系统,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项目,对城乡居民的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
(二)阶段目标
1.2010年底,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城市达到40%以上,农村牧区达到20%以上。
2.2011年底,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城市达到50%以上,农村牧区达到30%以上。
二、项目范围
1.实施范围: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为本项目重点地区。
2.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
三、项目内容
(一)高血压患者管理
根据《高血压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进行规范管理。
1.高血压患者筛查途径为:对35岁及以上居民每年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测量血压;健康体检及高危人群筛查中测量血压;通过宣传教育让患者主动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具体筛查流程见附图。
2. 建立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建立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按要求对高血压患者进行体检、咨询、随访与健康干预等,将相关信息与活动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中进行登记,实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高血压患者登记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工作流程制度化,登记资料规范化,达到全国高血压登记规范要求。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高血压登记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在对高血压患者实施健康管理过程中,要用好用活健康档案,不断充实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
3.高血压患者管理。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开展血压测量等检查和评估,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具体随访流程见附图。
高血压筛查流程图(略)
高血压患者随访流程图(略)
4.高血压患者健康检查。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指血)测量,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增加血常规、尿常规、血脂、眼底检查、心电图、大便潜血、B超、K(钾)、Na(钠)检查、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根据《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内18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具体管理服务流程见附图。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流程(略)
1.2型糖尿病患者发现。发现途径为:健康体检及高危人群筛查检测血糖;建议高危人群每年至少测量一次血糖;通过宣传教育让患者主动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人群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
2.2型糖尿病患者登记与建立健康档案。建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按要求对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体检、咨询、随访与健康干预等,将相关信息与活动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中进行登记,实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和血压测量等检查和评估,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2型糖尿病登记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在对2型糖尿病患者实施健康管理过程中,要用好用活健康档案,不断充实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
3.健康检查。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指血)测量,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增加糖化血红蛋白、血常规、尿常规、血脂、眼底检查、心电图、大便潜血、腹部B超和认知功能、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4.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登记处规范化建设,工作流程制度化,登记资料实现规范化管理,达到全国糖尿病登记规范要求。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糖尿病登记数据质量进行指导与评估。
(三)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的服务内容
参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
四、组织实施
1.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项目总目标、阶段目标确定本地区年度目标、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2.旗县级财政和卫生部门负责核拨项目经费,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财政将印刷等日常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年度预算。
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工作,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逐级技术指导工作。工作表格由自治区统一制定模板,旗县级负责印刷和分发。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苏木乡镇卫生院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负责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的管理(患者发现、建档、随访管理、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负责项目的宣传、动员等工作。
5.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等项目重点地区要按照
项目要求提前并超额完成项目阶段目标。
五、实施时间
2009年至2011年。
六、监督指导与考核评估
将慢性病管理项目监督指导与考核评估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内容,具体考核评估内容、方法见《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标准》(另行制定下发)。
七、附录
1.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2.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附录1
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随访日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随访方式
| 1门诊 2家庭 3电话□
| 1门诊 2家庭 3电话□
| 1门诊 2家庭 3电话□
| 1门诊 2家庭 3电话□
|
症
状
| 0.没有症状
1.头痛头晕
2.恶心呕吐
3.眼花耳鸣
4.呼吸困难
5.心悸胸闷
6.鼻衄出血不止
7.四肢发麻
8.下肢水肿
| □□□□□□□□
| □□□□□□□□
| □□□□□□□□
| □□□□□□□□
|
其他:
| 其他:
| 其他:
| 其他:
|
体
征
| 血压mmHg
| / mmHg
| / mmHg
| / mmHg
| / mmHg
|
体重Kg
| /
| /
| /
| /
|
BMI
|
|
|
|
|
心率
| /
| /
| /
| /
|
其 他
|
|
|
|
|
生
活
方
式
指
导
| 吸 烟
| / 支/天
| / 支/天
| / 支/天
| / 支/天
|
饮 酒
| / 两/天
| / 两/天
| / 两/天
| / 两/天
|
运 动
| 次/周 分钟/次
次/周 分钟/次
| 次/周 分钟/次
次/周 分钟/次
| 次/周 分钟/次
次/周 分钟/次
| 次/周 分钟/次
次/周 分钟/次
|
摄盐情况
(克/天)
| /
| /
| /
| /
|
心理调整
| 1良好 2一般 3差□
| 1良好 2一般 3差□
| 1良好 2一般 3差□
| 1良好 2一般 3差□
|
遵医行为
| 1良好 2一般 3差□
| 1良好 2一般 3差□
| 1良好 2一般 3差□
| 1良好 2一般 3差□
|
实验室检查*
| 血糖___( mmol/Lmg/dl)
其他:
| 血糖___( mmol/Lmg/dl)
其他:
| 血糖___( mmol/Lmg/dl)
其他:
| 血糖___( mmol/Lmg/dl)
其他:
|
用
药
情
况
| 服药依从性
| 1规律2间断3不服药□
| 1规律2间断3不服药□
| 1规律2间断3不服药□
| 1规律2间断3不服药□
|
药物名称1
| | | | |
用法1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药物名称2
| | | | |
用法2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药物名称3
| | | | |
用法3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其它药物
| | | | |
用法4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每日 次
| 每次 mg
|
药物副作用
| 1无 2有 □
| 1无 2有 □
| 1无 2有 □
| 1无 2有 □
|
转
诊
| 科 别
|
|
|
|
|
原 因
|
|
|
|
|
此次随访分类
| 1控制满意2控制不满意
3不良反应 4并发症 □
| 1控制满意2控制不满意
3不良反应 4并发症 □
| 1控制满意2控制不满意
3不良反应 4并发症 □
| 1控制满意2控制不满意
3不良反应 4并发症 □
|
下次随访时间
| | | | |
随访医生签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