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新农保试点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组织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走村串户,宣传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使新农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适龄农村居民积极参保,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新农保试点工作中。
各级政府要把建立新农保制度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落实,以及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设区市以及试点县(市、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新农保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补助、补贴的拨付以及新农保基金的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对新农保基金的审计监督;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各地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分档及补助比例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分档及补助比例表
档 次 | 县(市、区) | 基础养老金中央和省财政补助比例 | 个人缴费补贴省财政补助比例 |
第一档 | 永泰、平潭、龙海、漳浦、云霄、诏安、平和、长泰、华安、清流、宁化、建宁、泰宁、明溪、将乐、尤溪、大田、仙游、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永定、上杭、武平、长汀、连城、漳平、福安、福鼎、霞浦、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闽清、东山、南靖、沙县、连江、罗源、安溪、永春 | 80% | 80% |
第二档 | 惠安、南安、德化、福清、长乐、闽侯、永安、梅列、三元、延平、蕉城、城厢、荔城、秀屿、涵江 | 60% | 60% |
第三档 | 龙文、芗城、新罗 | 50% | 40% |
第四档 | 石狮、晋江、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丰泽、鲤城、泉港、洛江 | 5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