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6机组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通知
(津价商〔2009〕261号)
市电力公司、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关于#6机组执行脱硫电价的请示》(津军电[2009]145号)收悉。鉴于该公司#6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已投入运行,并于12月23日通过市环保局验收合格(津环保许可验[2009]086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2月23日起该公司#6机组执行脱硫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82元。
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将扣减直至取消其脱硫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