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党组织、委机关各处室: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和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成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各处室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节前教育动员工作,使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奢侈浪费等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强调上级和我委关于廉洁从政、厉行节约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对党员干部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塑造我委的良好形象。
二、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厉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和我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公务接待等一般性支出,确保我委“两提高、两降低”专项活动目标的实现。严格预算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茶话会、联欢会、团拜会等节日庆典的数量和规模。委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禁借机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自身良好形象。
三、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建委系统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