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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对全省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对全省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交质管〔2009〕47号)


各市质监站:
  近年来,全省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各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领导下,较好的履行了辖区内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促进了全省交通工程质量稳步提高。由于交通税费改革的实施和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原因,全省部分质量监督机构在人员、经费、工作保障等方面面临许多困难。为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理顺新时期质量监督工作思路,提升质量监督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监督职能,省站决定组织对全省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检查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主要从组织机构、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工作质量等四个方面展开。具体内容按照《江苏省交通系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评分办法》(附件)执行。
  二、检查考核程序
  1、各市质监站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和自评分表(见附件);
  2、检查考核组听取市站关于组织机构、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工作质量情况的汇报;
  3、按考核评分项目要求查看有关内业资料;
  4、查看2-3项在建受监工程,检查市站中间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质量,查看2-3项已完受监工程,检查市站做出的工程质量等级签定意见;
  5、评议打分并形成初步考核意见。
  三、检查考核组织安排
  检查考核工作定于2009年12月中旬,每市质监站检查时间一天,检查分三组进行;
  第一组: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
  第二组:扬州、泰州、南通、盐城;
  第三组:徐州、宿迁、淮安、连云港。
  检查考核工作由省站统一组织,检查考核组由省、市站选派有关人员组成。
  请各市站认真做好检查考核准备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准确反映并积极向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得到主管部门的支持,省站也要对促进质量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反馈。
  附件一:《江苏省交通系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评分办法》
  附件二:《江苏省交通系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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