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

  (3)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应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1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1表)。需要注意的是: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执行财政部财库[2004]190号关于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规定的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等于单位实际收到的本年预算财政拨款和结存在国库的本年预算指标之和;
  (2)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结余资金应按照《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28号)规定进行核算并填列本表。单位本年如动用以前年度转入事业基金的住房改革支出结余,应在“本年支出”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栏目反映。
  12、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3表)。需要说明的是:未缴留用栏次指单位年末未缴财政专户而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按照有关预算外资金的政策规定,预算外资金应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条件的纳入预算管理。单位在本栏填数,则应说明批准留用的部门,并附相关文件依据。
  13.资产负债简表(财决08表)。需要注意的是:
  (1)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如单位无基本建设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转入行政事业账资产,则此栏为零;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并已交付使用,部分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金额扣减已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后余额填列。
  (2)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合计: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来源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表)的“资金来源合计”填列。如单位无基本建设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转入行政事业账资产,则此栏为零;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来源合计”填列;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并已交付使用,部分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来源合计”金额扣减已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后余额填列;如有基建借款,则借款金额需按比例扣减已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资产应承担的基建借款份额后填列。
  本表填报口径请参见《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