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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下发《上海市区(县)公务卡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下发《上海市区(县)公务卡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财库[2009]55号)


各区县财政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区(县)公务卡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

  上海市区(县)公务卡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上海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区(县)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区(县)公务卡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1.有利于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区(县)公务卡改革,要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实现公务卡系统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机衔接,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之前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中。
  2.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控。区(县)公务卡改革,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创新,实现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划款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3.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区(县)公务卡改革,要尽量减少传统现金管理方式下繁琐的管理和使用环节,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减少财务部门工作量,推动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二、区(县)公务卡制度改革基本要求
  区(县)公务卡制度改革,可根据《上海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沪财库〔2007〕31号)和《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沪财库〔2008〕45号)的要求,制定本区(县)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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