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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桂发改社会〔2009〕1108号)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桂教函[2009]825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二、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污水管道总长4320米,污水检查井133座,两水管成7条总长1629米;最大污水管d600毫米,雨水检查井44座,最大雨水管d1000毫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55.68万元,资金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广西民族大学筹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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