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政办发电〔2009〕105号 2009年11月28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近期,我国北方大部地区遭受寒潮、暴雪等冬季极端恶劣天气袭击,出现了严重的灾害损失。目前,长江中下游地区也遭遇了暴雪袭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吸取去年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务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根据自治区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冬季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季极端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清当前气候多变的严峻形势,坚守岗位,靠前指挥,随时了解掌握最新天气动态,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切实做好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做好冬季极端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工作
气象部门要密切注视天气变化,进一步加强针对冬季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和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及时为各级党政部门提供准确的气象预报服务信息。要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工作,适时开展加密观测。要加强天气分析会商,建立大雪以上天气的逐日定时报告制度,加强对降雪量级变化、影响范围的实时评估工作,为有关部门和地方防灾减灾提供科学的防范对策建议和决策依据。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发布各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应对灾害性天气的科普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三、确保交通、电力、通信畅通和城乡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转
各级公安、交通、电力部门要认真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等灾害性天气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情,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及时动员各方面人力和物资装备除雪破冰、抢通受险公路、铁路和机场跑道。在应急状态下,高速公路要按规定实行统一指挥和管理,处理好保安全与保畅通的关系,采取安全可靠的行车办法,防止高速公路阻塞。电力企业要加强输电线路和重要输变电设备的巡查,防止出现因线路和设备结冰造成大面积长时间停电现象。通信部门要会同各通信运营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断电和线路中断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工作。各地要保证供水、供暖、供气正常运转。一旦出现故障,要迅速组织抢修,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商务、粮食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副食品等市场供应,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