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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到2011年,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和八个方面的体制机制,普遍建立更加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更加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科学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药卫生需求,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设。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1.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加强卫生监督服务。2.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城市现有一、二级医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等资源。建立完善城市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支援制度。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3.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重点解决国有、集体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视解决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探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办法,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程序,完善救助内容,逐步提高救助水平。注重加强各项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4.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积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加快建立基本药物的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体系。支持医药产业优化升级和医药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发展生物制药,大力发展中成药。积极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实现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统一配送,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完善便民惠民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和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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