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施与政策
(一)培育和营造工科专业制高点。根据我省工业调整振兴和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工科专业结构,既要服务于当前产业发展与企业人才需求,又要着眼于工科专业的长远建设,注重工科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发展的长期性、前瞻性。新设工科专业以省内本科院校为主。对于产业发展急需且已具备条件,又能够填补省内空白的工科专业,要优先设置;对于产业发展需要,而省内已有重复或相近的工科专业,要有选择地设置,减少和避免重复建设;拓展工科专业空间,加强工科专业间的交叉融合与相互渗透,积极发展新兴专业和特色专业;鼓励高校试办国家专业目录外、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工科专业;对于一些产业需求量较小的新工科专业,鼓励高校间分工协作,整合资源,联合培养。通过企校共建,加快培育和营造工科专业制高点,实现我省工科专业建设科学、有序、协调发展。
(二)加快推进企校共建工科专业模式的探索与创新。按照产业、企业人才需求确定高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实现企校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做到育人与用人相统一;充分发挥企业生产实践、兼职教师、设施设备和高校专业教学、科技研发、人才培养的优势,互相取长补短;加强高校专业理论教学与企业生产实践的有机结合,培养双师型、双挂型师资人才,增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企校双方的积极性,切实把加强合作作为推动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与内在动力,采取资金入股、技术入股、设备入股或其他形式入股的方式加强和深化企校共建,实行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各企业和高校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满足不同需求的企校共建工科专业新模式。
(三)明确企校双方在共建工科专业中的责任。企业要把与高校共建工科专业作为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主动向共建院校提出工科专业需求和人才培养方向;按照产业标准和要求,及时向高校提供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工艺流程、操作规范、成功案例等内容,帮助高校不断完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从资金、设备、场地和兼职教师等方面为高校设置工科专业提供支持。通过专业共建不断提升企业人才素质和技术创新能力。
高校要积极与企业在工科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实习实验设施及建设经费等方面加强合作;每个共建工科专业都要与2家以上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坚持专兼结合、专业理论教学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师资教学水平;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专业共建尽快形成高校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