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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9〕14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全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强全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鲁发〔2009〕7号)精神,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推进工业调整振兴与经济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全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校共建工科专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高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我省工业调整振兴的任务十分繁重,对各类工程技术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人才提出了更加紧迫的需求。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发挥企业与高校的优势和作用,做好我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校合作的一种机制创新;是加快企业人才培养,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推进我省工业调整振兴与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企校人才供需对接,实现企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有效形式。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一线三点”的发展思路与工作布局,围绕五个重点带动战略的实施,促进我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以10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40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13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为调整振兴内容,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工程技术人才为目的,调动和发挥企校合作办学的积极性,坚持“产业需求定专业、企业需求定课程”的企校共建工作思路,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快创新人才培养,为壮大我省创新人才队伍,推动工业调整振兴和经济发展,实现我省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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