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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类型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9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至3月1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10年3月16日至3月19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3、各市报名点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缴费说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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