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工作目标:改善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任务措施: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十六)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工作目标:从2009年起,对全省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经费全额补助,全面推行绩效考核评价制。
任务措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开展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可及性、均等化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评价考核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十七)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
工作目标:坚持以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为重点,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体现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为导向,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为目标,2009年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1年起逐步在全省推开。
任务措施: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工作方法,选择部分地区不同级别若干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联系点制度。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建立健全医院管理理事会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明确院长选拔任用和岗位规范,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新进人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度,强化评聘分开和聘后管理,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逐步推行电子医疗档案工作,开展100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全面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推进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