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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失效]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主管税务机关:

 

减免依据是否合法:

 

减免幅(额)度是否合理:                          (公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市级税务机关:

             

负责人: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省级税务机关:

             

负责人: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多份,纳税人留存一份,各级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2.本表为A4竖式。

  附表三
  个人住房交易减免税审批(备案)表

  申请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纳税人

(销售方)

 

联系方式

 

受让方

  

联系方式

 

住房类型

  

住房地址

 

购买时间

  

购买金额

 

销售时间

 

销售(交易)金额

 

契税完税时间

 

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

 

税务机关确认的交易金额

 

申请减免税种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

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防洪

保安费

印花税

土地

增值税

个人

所得税

 

合计

 

申请减免金额

         

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减免数额

          

减免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章)

经办人

(签章)

 

复核人

(签章)

 

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备案)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纳税人、有权审批税务机关、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各一份。

  附表四
  报批类减免税补正资料告知书
  编号:   年第  号

 ­­­        (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申请收悉。经审核,你(单位)所报送的资料不齐全,请对以下资料进行补正,并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报送我局。逾期不补正,且无正当理由的,将不予受理。
  需要补正的材料: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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