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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八)合并细菌感染时,应给予相应抗菌药物治疗。
  四、患者共同居住者防护原则
  (一)家庭成员,尤其是流感高危人群应尽可能避免与流感患者接触。所有家庭成员与患者密切接触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直接接触患者后,或处理患者使用过的物品、接触
  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三)尽可能相对固定1名家庭成员照顾、接触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的流感患者;近距离接触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照顾、接触患者的家庭成员外出时应戴外科口罩,减少传播疾病的可能。
  (四)流感患者密切接触者,特别是儿童、老人、孕妇或合并慢性基础病者,应该咨询医生决定是否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五)患者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自己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家庭成员出现继发的发热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五、患者家庭清洁、消毒和废物处理
  (一)患者使用过的毛巾、手帕和纸巾等物品要妥善处理,应放入单独垃圾袋。
  (二)患者使用的餐具、衣物应单独清洗,单独使用。
  (三)保持家庭物品表面清洁,定期用消毒液擦拭家具、
  日用品和玩具等物体表面。
  (四)房间勤通风。
  六、基层医务人员防护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飞沫预防措施。包括戴外科口罩,穿隔离衣;接触甲型H1N1流感患者前戴手套,摘手套后应洗手和/或手消毒;正确处置医疗处置物品。如需近距离(1米内)接触患者,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七、口罩应用
  与患者接触时应佩戴口罩,并尽可能缩短接触时间。患者外出时也必须戴口罩。健康人群在日常生活和正常社会活动中,不建议戴口罩。无特殊情况,正规的药房或商店销售的外科口罩即可满足个人防护需求。口罩必须按照正确的佩戴方法使用,大小必须完全遮盖住口鼻,佩戴时尽可能缩小面部与口罩之间的缝隙。尽量保持口罩干燥,潮湿后必须更换。及时处理使用后的口罩,避免重复使用口罩。如为可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必须严格消毒和烘干。摘掉口罩后必须使用肥皂洗手或用酒精对手进行消毒。
  八、居家隔离治疗解除
  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出院标准,经专家组讨论,解除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并报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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