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发挥电子政务在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方面的作用。围绕财政、金融、税收、工商、审计、质量技术监督、海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国有资产监管、信用监管等关键业务,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提高市场监管能力,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社会诚信系统,改善市场信用环境。
(八)发挥电子政务在增强经济调节能力方面的作用。满足各级领导经济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不断完善发展改革、统计、财政、金融、投资、税收、经贸、科技、规划、建设、房地产、交通和物流、国际贸易等经济运行信息系统,推动相关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九)加快党政机关内部办公和跨部门、跨单位协同办公业务系统建设。尽快完成各级党政机关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推进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信息管理系统、会议通知管理系统等的共享共用,加快建设省、市一体化公文智能交换和跟踪系统,推进和完善党政机关之间协同办公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逐步实现协同办文以及跨部门、跨单位业务网络化办理。大力推广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实现市、区县(市)党政机关信息采集、报送、综合和舆情预警、督查办理、公文处理、会议服务、值班管理、应急值守等业务网络化、电子化管理,围绕党政领导科学决策、统筹协调等工作,建设全市领导干部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紧紧围绕纪检监督、组织干部、宣传教育、统一战线、政党外交、机构编制、政法维稳、密码保密、档案管理、政策研究、文史研究、群团组织、机关建设等沟通协调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设完善党政机关职能业务应用系统。围绕资源组织、功能整合、业务协同、工作交流等工作,建设完善政务内网网站;围绕宣传教育、动员群众、了解民情、汇聚民智、解决民忧等工作,建设完善政务外网网站。围绕网站应用、运维、评价和考核等工作,建设党政机关网站体系监管系统。
五、加强行政行为电子监察,提升行政执行能力
(十)建立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综合评估系统。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及要素市场运行情况实施电子监察,逐步将电子监察延伸到行政问责等项工作中,加强行政绩效的电子评估。建立行政效能综合评估系统,强化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公务员队伍建设、创新能力、岗位目标责任制、内部管理规范、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