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9〕16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的《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14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示范基地的重要意义
示范基地是产业集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工业集聚区为主体,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高、水平和规模领先,在产业升级、“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效率效益提高、安全生产、区域品牌发展和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等方面走在前列的产业基地,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创建示范基地,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对有效促进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节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加快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推动全省产业集聚区快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创建原则、创建范围及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创新发展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个载体、三大体系”战略部署,着力优化产业集聚区空间布局,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步伐,着力提高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示范基地。
(二)创建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推进集约用地、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实施循环经济,强化资源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