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改革发票管理方式,强化发票的控税功能。推广使用税控机具开票和网络在线开票,逐步取消手工填开式发票,理顺行业发票的管理,完善有奖发票管理,落实逐笔开具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收款不开发票的现象,强化以票控税。
  (二)简并发票种类。按照“精简、效能、控税”的原则,科学简并发票种类,减小定额发票面值种类,方便纳税人使用和便于税务机关实施管理。按照“低成本、易识别”的原则,改进和完善发票防伪措施,提高发票印制的技术含量和大众识别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假发票的产生。完善企业自印发票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在发票管理的积极作用。
  (三)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发票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征管业务系统中的发票管理子系统,建立发票税控系统,通过对发票数据的集中处理和有效利用,实现对以发票为载体的税源信息的全面监控。建立电话、短信和网站查询系统,为消费者和纳税人提供识别真伪发票的便捷途径。
  三、发票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简并发票种类。
  对原有发票进行票种整合,将我局统一印制的发票由原有的40种、64个规格整合为21种、42个规格。
  1、新设定《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四联)。将原《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山东省青岛市管道运输专用发票》、《山东省青岛市搬运装卸专用发票》、《山东省青岛市港杂费专用发票》、《青岛市旅社(宾馆)招待所统一发票》、《青岛市律师服务业专用发票》、《山东省青岛市医药费门诊专用发票》(手开)、《山东省青岛市医药费住院专用发票》(手工)、《山东省青岛市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山东省青岛市拍卖专用发票》、《旅游消费佣金结算专用发票》、《山东省青岛市服务业统一发票》(万元、十万元)、《山东省青岛市技术贸易统一发票》《青岛市水路运输服务企业专用发票》、《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用发票》、《青岛市广告业统一发票》等17种发票合并入该发票;
  2、新设定《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发票》(卷式一联、有奖)。将原《山东省青岛市服务业统一发票(税控有奖)》和《青岛市定额专用发票》(1元、5元、10元、20元、50元面值)并入该发票;
  3、新设定《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共分为1元、5元、10元等三种面值,将《济南铁路局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专用定额发票》并入该发票,并将其使用范围由原来的餐饮业、娱乐业及部分服务业扩大到所有适合使用的行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