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9]196号)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局2009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发票管理改革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和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强化“信息管税”,着力构建发票管理长效机制,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结合我市地税发票管理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发票管理改革的意义
现有的发票管理制度、管理模式主要是基于手工操作构建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发票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特别是在“信息管税”的思路下,充分采集发票开具信息、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显的尤为重要。而我局现有的发票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已不适应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税收征管工作质效的提升。因此,实施发票管理改革对于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征管漏洞,强化财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发票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根据“简并票种、统一票样,网络开票、建立平台”的工作思路,我局发票管理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简并票种,提高发票业务的办理效率,方便纳税人使用;通过机具开票,提高发票信息采集水平,强化税收监控;通过数据比对,提高发票数据增值利用水平,实现“以票控税”;通过增强防伪,提高发票的辨别能力,增强真伪识别的准确性。
按照发票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结合即将修订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我局发票管理改革工作以市局为主导,由各级地税机关具体实施,坚持管理与服务、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纸质发票管理和机具发票信息并重的发票管理改革工作原则,突出“规范、防伪、控税、管理跟进”的工作重点,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各项发票改革任务,把我局的发票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具体任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