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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

  注:1、此表需每日15:00前填报,周一-周五传真到84692060,周六-周日发邮件至84692060@163.com。
  2、填表数据范围包括辖区居民和流动人口中孕产妇。
  3、重点防控区域指疫情有扩散和爆发趋势的区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单位公章:

  附件2:
  长春市育龄期妇女甲型流感防控月报表

  填表单位:     县(市)区卫生局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时

-

育龄期妇女人数

准备怀孕妇女人数

接受防控咨询人数

接种甲流疫苗人数

发热

人数

确诊甲流患者人数

重症甲流患者人数

轻症居家隔离人数

治愈

人数

解除隔离人数

死亡

人数

重点防控区域数量

月报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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