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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09]417号)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转发市民防办《关于组织开展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应急委〔2009〕6号)的精神,按照2009年12月9日市民防办关于开展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委实际,现就市农委组织开展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组织开展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基层民众应急防护能力,提高上海城市安全防护水平,确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顺利举办的需要。

  预案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民众应急防护能力为重点,通过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友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有准备。立足防患于未然,做好民众防护的各项准备,大力开展民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训练,增强民众安全防范和应急防护意识,提高应急防护、避难逃生、自救互救的能力。

  2、属地为主,严密组织。以事发地所在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为责任主体,在灾害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组织实施辖区内民众的疏散防护应急行动。针对辖区内民众防护的特点和要求,周密制定民众应急防护方案,广泛动员和组织社区各种力量,严密组织疏散防护行动。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组织民众突发事件疏散防护行动,力争做到及早发现和报告灾情,及时通知民众采取疏散撤离;针对各种灾害事故的伤害途径和特点,采取正确有效的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三、基本任务

  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居委会、村委会和所有在沪(包括中央和外地在沪)的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基层单位都要组织编制人员疏散防护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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