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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注:①“学位授权级别”栏按以下代号填写一个最高级别(其中B、C可同时填写):A-博士一级,B-博士二级,C-硕士一级,D-硕士二级。
  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请在学科名称后注明“(培育)”。
  ③本表请同时提供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用电子邮件发送到:caih@ec.js.edu.cn。

  附件3:
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
建设计划书
(2009-2011)

  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名称:
  一级学科重点学科代码:
  (省重点学科代码为:SY+单位代码+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学位授权:□博士 □硕士
  一级学科重点学科立项建设时间:2008 年
  一级学科重点学科所在单位名称:
  一级学科重点学科所在单位代码:
  学科负责人: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1.学科基本概况

本学科已有工作基础和水平(包括学科方向、学术团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教学科研基础条件、与国内外同类学科优势与特色的比较等)(限2000字)

 


  2.学科建设目标与总体思路

(限1000字)



  3-1.学科主要研究方向的建设目标与具体措施

(包括主要研究方向的预期进展,特色与优势,以及相应的措施等,限800字)


  3-2.学科队伍建设目标与具体措施

(包括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团队建设的目标、措施等,限800字)



  3-3.科学研究目标与具体措施

(包括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大标志性成果及其获奖,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理论创新、成果转化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加强科研工作的措施等,限800字)


  3-4.人才培养目标与具体措施

(突出人才培养的数量、层次、质量目标及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等,限800字)



  3-5.学科基地与资源条件建设目标与具体措施

(包括实验室和其它形式的学科基地、图书资料和其它资源条件建设等,限800字)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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