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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奉新县水电液化气站等单位特种设备相关资格的通知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奉新县水电液化气站等单位特种设备相关资格的通知
(赣质监特发[2009]62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规范标准,经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评审,奉新县水电液化气站等3家单位符合气瓶充装资格条件。现批准其相关资格,业务范围和许可证编号见附件,许可证由省质监局制发。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获得特种设备相关资格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

批准范围

许可证编号

备注

1     

奉新县水电液化气站

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

TS4236721-2013

复查

2     

鄱阳县银宝湖液化气站

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

TS4236722-2013

复查

3     

鄱阳县三庙前液化气站

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

TS423672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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