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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
随机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教办督〔2009〕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自“五严”规定颁布以来,各地都按照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苏教督〔2009〕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了专项督导行动,对遏制违规现象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各地、各中小学正在按照全省普通高中校长暑期学习研讨会的精神和苏教办基〔2009〕12号文件要求,一些学校还就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采取创新性的举措,进一步落实“五严”要求,将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推向深入,受到家长和师生的欢迎。但是,从目前的举报来看,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有蔓延之势,家长、师生强烈要求进一步加强督查整治行动。为进一步落实苏教督〔2009〕5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今后一个时期的随机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学校作息时间表、课表向社会公开。
  为便于家长、师生和社会监督,9月27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上网公布,并连同“五严”规定印发给所有的学生和家长,所有中小学应将秋学期作息时间表和课表张贴在各班教室和学校宣传栏的醒目位置,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应分别将市直属学校和本县(市、区)所属中小学学校的秋学期作息时间表、年级总课表、班级课表上教育局网站。
  其中:秋学期作息时间表必须列出住校生从起床至熄灯、走读生从上午到校至下午放学时间的全部安排;总课表从一年级开始排序,每个年级一张总课表,班级课表从起始年级的(1)班开始依序列到毕业班的最后一个班级;为了便于调阅和使用,上网时均采用word XP或word 2003格式、纸张A4尺寸,年级总课表字体为5号、秋学期作息时间表和班级课表字体为小4号,上墙时可通过电脑打印后复印放大,做到清晰、美观。
  学校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墙上网前,基教、督导、教研部门要按照省规定进行审核。省教育厅将在下周上网检查。
  今后,每个新学期开学报到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印发给所有的学生和家长,并上网公布。开学后一周内,所有中小学应将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墙上网。凡是不及时按要求上墙上网或者弄虚作假的,均视为违规。
  二、普通高中简明通讯录、作息时间表和课表重新报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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