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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师〔2009〕46号)


有关高校: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09〕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的申请对象重点为省“333工程”中青年首席科学家和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特别优秀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亦可申请。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07-2008年度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原则上今年不再参加申请。
  二、请各校根据《通知》(可从www.jszzb.gov.cn中“人才工作”栏的“333工程”中下载)要求和推荐名额(见附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10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四份)、《2009年度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Excel格式,并提交电子版)、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等,报送我厅师资处,不得超报。联系电话:025-83335527,E-mail:fuzhy@ec.js.edu.cn。
  附件:2009年度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度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校

推荐名额

学校

推荐名额

南京大学

13

江南大学

2

东南大学

14

南京师范大学

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3

南京医科大学

2

南京理工大学

3

南京工业大学

3

河海大学

2

南京林业大学

1

南京农业大学

2

苏州大学

2

中国药科大学

2

江苏大学

3

中国矿业大学

3

扬州大学

2

总计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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