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楼道亮化工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9〕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全市“楼道亮化工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全市“楼道亮化工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彻底解决我市散旧楼宇的“黑楼道”问题,积极探索“楼道亮化工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黑楼道”与“楼道亮化返黑”问题是市政府非常关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合理定额的电费负担制度、规范安全的设备安装程序、反应迅速的损坏报修体系、专业快捷的应急维护队伍”等一系列体制机制,才能保证“黑楼道”的长久亮化,杜绝“返黑”现象的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出台楼道灯亮化的价格指导意见
由市发改委根据楼道亮化灯具的实际功耗,出台每户每月增收1度电的价格指导性文件,由长春供电公司与需亮化散旧楼宇的居民签署亮化服务协议,每月收取日常用电时,以非计量、正常居民用电价格1度电的费用收取。
(二)对现有的楼道灯进行统一规范
根据“用电安全、方便维护、防盗防损”等楼道灯的特殊要求,由长春供电公司按照“声控、光感、15瓦白炽灯、一层一灯、统一接入表前主线路”,对全市所有不符合要求的散旧楼宇2010年5月1日之前完成统一改造。同时,在不增加费用的前提下,把一楼楼宇门的用电统一纳入楼道灯的用电管理。
(三)建立多方参与的报修体系
由于楼道灯安装在公共区域,每天的开关次数较多,日常的损坏和正常损耗在所难免。广大市民和社区自治组织要对楼道的“返黑”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管,各城区、开发区和长春供电公司都要设立专门的楼道灯报修投诉专线电话,并在每个楼道的显著位置设置报修电话标志。电力部门报修电话要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
(四)组建专业的日常维修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