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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妇联关于对宁波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宁波市妇联关于对宁波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妇工委:

  根据《宁波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自2007年11月至2009年12月,对全市80%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两年一次的妇科疾病检查。为全面掌握两年来我市各地的实施情况和经验做法,为下一轮更加有效地继续实施奠定基础,市政府妇儿工委决定于12月中下旬赴各地,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和方法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严格按照省、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重点督查各地是否已建立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是否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是否完成目标要求;是否给予经费保障;是否落实医疗检查机构和技术人员;是否建立后续医疗服务和管理体系等。

  (二)督查的主要形式

  1、听取汇报。汇报材料要突出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轮实施中将采取的措施。

  2、查阅资料档案。主要查阅关于项目实施的各类文件(含经费批复)、工作会议资料、宣传资料(含图片)、培训活动资料、“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报表、工作信息等。

  3、实地查看项目检查机构。抽查一个乡镇卫生院或一个实施项目检查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重点查看个人项目检查档案登记台帐、“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报表、对疑难病人的会诊记录等。

  4、入户或电话调查。随访1-2名应检妇女,了解其对妇女健康医疗保健知识的知晓情况以及参加项目检查情况。

  5、抽查一家企业。了解企业参加本地“妇女健康促进工程”人数或参加本企业妇女病检查人数;对企业开展妇女健康体检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

  二、督查人员组成与督查地

  督查分成四个小组,分别由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市计生委、市妇联分管领导带队。组员由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办公室和技术指导小组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一组:

  组  长:邹鸣飞

  成  员:孙跃宏、范盈盈、赵玲军

  督查地点: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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