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上报秸秆资源状况的通知
(苏环办〔2009〕133号)
各市、县(市)环保局:
为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请你们抓紧上报本区域内秸秆资源状况。
望各市、县(市)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主动与农林、农机等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实事求是填写调查表,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调查表请于4月12日前报送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同时报电子文档)。
附件:_______市(县、市)秸秆资源状况调查统计表
二○○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
______市、县(市)秸秆资源状况调查统计表
年度(2008年) 单位(吨)
市、县(市)
| 地区秸秆资源总量
| 秸秆综合利用数量
| 秸秆焚烧
| 秸秆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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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饲料化利用
| 秸秆肥料化利用
| 秸秆能源化利用
| 秸秆生物转化食用菌
| 秸秆为原料的加工
| 其它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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