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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
(赣交发电[2009]32号)


各设区市交通局,省公路管理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省高速公路联网中心、省公路管理总队:
  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今年“十一”假期正值我国建国60周年华诞,又恰逢中秋传统佳节,为确保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和旅游景区交通安全和畅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维护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确保假日期间道路畅通稳定和谐。
  二、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特别是靠近旅游景区、风景城市的收费站要提前做好收费准备工作,对收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假日期间必须开通所有的收费车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各高速公路主管部门要对假期内收费车道开通情况进行检查。
  三、9月30日零时起必须启用婺源西头收费站,由省公路局负责检查落实婺源西头收费站开通情况。
  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确保有1名收费站领导带班,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请各高速公路主管部门将各收费站假日期间值班表汇总后于9月29日前报送厅应急办。
  五、各高速公路收费站人员国庆、中秋两节长假期间一律暂停休公休假,确保全员到岗到位,各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发放员工加班费用。
  六、遇特殊情况造成车辆在收费口拥堵,要及时启用“便携式收费机”参与收费;对持有通行费减免凭证的车辆,应简化或免去验证手续,按有关规定操作放行;对有收费争议的车辆,原则上按入口判定的车型收费,尽最大努力避免加剧车辆拥堵收费站的现象;一旦车辆拥堵过长,收费站按规定免费放行,并报厅备案,同时要求交警部门指挥交通,路政部门配合做好交通维护工作。
  七、当收费车道拥堵300米以上时,收费站除了按正常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外,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省高速公路联网中心,电话0791-6130046,6130047。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在辖区内发生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路维修等原因造成高速公路路面堵车超过半个小时以上的,应立即上报路政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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