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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九)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制定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承办全省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关团组、人员出国(境)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科学技术厅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信访、保密、信息化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承担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
  组织拟订科技发展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区域创新体制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拟订全省科普工作规划;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培训工作;承担中国工程院院士联络处工作;组织重大调研;承担科技宣传与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科技兴市(县)工作。
  (三)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牵头拟订省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决算和直属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负责相关省属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承担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科技机构与条件处
  拟订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省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及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承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前的审核以及省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资质审核事宜;负责科研技术装备、实验动物、科技期刊管理工作;联系驻江苏的中央部属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省工业领域科技支撑计划;承担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的有关工作以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的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等项目;参与科技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
  (六)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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