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重点领域。根据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现状、资源潜力,综合考虑秸秆各种利用方式的现有基础、秸秆资源利用量、技术成熟程度以及发展变化趋势等因素,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领域。
1.基础领域。政策导向明确、技术成熟适用、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在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的领域,主要包括秸秆还田、秸秆基料、秸秆饲料、秸秆沼气等。
2.主导领域。以规模化利用方式为主、产业化程度高、资源利用量大,对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起重要支撑作用的领域,主要包括秸秆发电、秸秆板材、秸秆造纸等。
3.潜力领域。技术含量较高、利用程度较深、未来前景广阔、发展潜力较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具有拓展作用的领域,主要包括秸秆新型建材、秸秆化工等。
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总体上要按照“立足基础领域、大力发展主导领域、加快培育潜力领域”进行分类指导:
--在资源种类上,主要解决占全省秸秆资源总量70%的稻麦秸秆的综合利用。
--在利用方式上,重点抓好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工业化利用等对秸秆利用起支柱性作用的三种方式,作为全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
--在重点区域上,着力提升秸秆资源量大的苏北、苏中地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在关键环节上,着力突破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和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两大瓶颈制约。
--在理念导向上,突出以产业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尤其在秸秆能源化、工业化利用等非农领域,加快形成产业化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市场驱动机制。
(二)主要任务。
1.强力推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在总结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县建设经验基础上,科学合理地推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苏南地区要继续巩固提高,保持全省领先水平;苏中地区和苏北地区稻麦秸秆量占全省的80%以上,要采取更有力的举措加以推进。
加大目标考核力度,按照2012年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占总面积35%以上的要求,将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到具体田块,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奖惩措施。不断完善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技术路线、还田模式和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机械推广和配套力度,鼓励农民购置大马力拖拉机和秸秆还田机具。加快制定还田作业标准,为推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提供依据。
继续鼓励支持秸秆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行间铺草等其他秸秆还田方式,尤其是在地块小、田埂多、大马力机械不宜操作的地区和丘陵地带要积极提倡。
2.合理安排秸秆发电。充分考虑已批秸秆发电企业布局和秸秆资源状况等因素,重点抓好已批28家秸秆发电厂的建设和管理,一方面着力提高已并网发电机组秸秆利用潜力,力争一台额定容量15MW的发电机组利用秸秆量达10万吨以上;另一方面加快已批秸秆发电厂的建设进度,力争2012年底前秸秆发电厂全部投入运营,全省建成并网发电机组800MW,秸秆利用量达500万吨。新设秸秆发电项目要充分考虑秸秆资源量和经济合理的收集成本,原则上设置在农作物相对集中、缺少规模化利用企业的地区,80公里半径范围内不得安排2个及以上项目。
3.大力促进秸秆工业化利用。按照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延伸链条、放大优势的思路,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行业,加快发展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扶持一批上水平的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重点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建设一批示范基地。
秸秆制板。围绕做大做强的目标要求,加快南京林业大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步伐,积极争取申报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强化我省秸秆板材产业的技术支撑。加快市场需求培育,加大机电产品等行业的产品包装节材代木推进力度,有效扩大市场需求。同时,突出抓好一批重点项目,进一步放大技术优势、产业优势、品牌优势,力争将我省苏北地区建成全国重要的秸秆板材产业基地。
秸秆造纸。鼓励企业扩能增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重点抓好江苏新大纸业80万吨秸秆用量的扩产项目。在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和采取先进生产工艺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扬州市永丰余等一批秸秆造纸项目。
秸秆编织。积极鼓励农户、村集体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进行秸秆编织,扶持一批专业村、专业镇,增加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
秸秆新型建材和秸秆化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围绕秸秆墙体材料、秸秆彩瓦、秸秆防火板、秸秆装饰材料等新型建材和秸秆提取乙醇、秸秆酶制剂等化工产品,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做大产业规模,不断提高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比重。
到2012年,全省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秸秆量达480万吨;到2015年,达720万吨。
4.扶持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膨化、压块和发酵等技术,特别是在养畜大县充分利用秸秆养畜,促进节粮畜牧业快速发展。积极培育秸秆饲料加工企业,鼓励秸秆饲料出口,扶持发展一批秸秆饲料出口加工企业。到2012年,全省饲料化利用秸秆量达240万吨;到2015年,达280万吨。
5.鼓励发展秸秆基料化产业。在全省推广发展秸秆食用菌基料产业,培育壮大秸秆食用菌基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引导秸秆资源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以食用菌规模化发展带动秸秆基料产业的壮大。积极发展秸秆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生产企业,促进秸秆基料产业快速发展。到2012年,全省秸秆基料利用量达200万吨;到2015年,达240万吨。
6.加快发展秸秆固化成型与炭化。大力发展秸秆固化成型加工点,着力提高加工能力,加快秸秆固化成型产业化步伐。积极引导工业企业使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鼓励燃煤锅炉实施节煤替代,扩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市场需求。围绕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燃料结构,抓好示范带动,扶持一批秸秆固化成型项目。在秸秆发电厂、用能大户周边区域和禁烧区域优先鼓励发展。到2012年,全省秸秆固化成型与炭化利用秸秆量达100万吨;到2015年,达250万吨。
7.支持发展秸秆沼气、秸秆气化。将秸秆沼气、气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稳步发展秸秆户用沼气和户用型秸秆气化(半气化)炉,积极发展联户沼气。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沼气集中供气、热解气化集中供气,特别是加大对城市近郊、重要交通线等禁烧区域以及苏北、苏中地区的支持力度。结合规模化养畜场发展,积极推广“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模式,向农户提供清洁能源,向农业提供高效有机肥,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安排在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积极支持农村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省级技术实训基地为依托、县级服务站为支撑、乡村服务网点为基础、农民沼气服务人员为骨干的沼气技术服务体系,为乡村服务网点提供进出料、检测和维修工具等设备,推进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到2012年,全省建设一批秸秆沼气与气化集中供气示范点,利用秸秆量在20万吨以上;到2015年,在25万吨以上。
8.大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装备研发制造。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机生产企业,积极开展秸秆还田机械、打捆机械、固化成型机械、发电锅炉设备、板材加工设备、气化设备等的研发与制造,促进秸秆综合利用设备制造业发展壮大。支持关键技术重点攻关和技术集成应用研究与示范推广,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促进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
9.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政府推动,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鼓励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集贮运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秸秆利用企业建设秸秆收贮中心,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企业建立秸秆收贮站点,扶持建设完备的收贮站点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