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委员会制订的《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为切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是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秸秆利用水平、增强耕地地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强化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发展改革、农业、农机、科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多渠道利用秸秆。各地要根据规划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特点、秸秆资源状况等,统筹规划,多策并举,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积极发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形式利用,不断拓展秸秆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三、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秸秆综合利用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秸秆饲料化、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等给予扶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利用秸秆发电、加工板材等综合利用的企业,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秸秆实际利用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电价补贴等优惠政策。
四、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要大力宣传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提高全社会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要根据规定,抓紧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在夏秋收种的关键时段,各级政府要组织环保、农业等部门加强巡查,依法监管,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规行为。要采取卫星遥感、实地考察、综合分析等方式,加强检查考核,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规划(2010-2015年)
江苏既是经济大省,也是农业大省。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连年丰产,秸秆产生量越来越大,目前全省秸秆年产量达4000万吨左右。为切实加大秸秆转化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特别是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下发后,我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省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研究。2009年5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秸秆综合利用地方性法规。5月2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工作会议,对贯彻《决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105号文件和《决定》规定,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弃置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378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秸秆资源潜力与综合利用现状
我省地处东部沿海地区,耕地面积7100万亩。长江、淮河贯穿江苏南北,境内河湖众多,水网密布,四季分明,平原广阔,土壤类型以潮土、水稻土为主,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全省分太湖、沿江、丘陵、里下河、沿海和徐淮六大农区,以种植水稻、小麦、油菜、玉米为主,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区。
(一)全省秸秆资源潜力。江苏秸秆资源总量较大、品种多样,但主要类型以稻麦黄色秸秆为主,可利用潜力巨大。
1.资源总量。近年来,全省年产秸秆量基本稳定在4000万吨左右,资源量位居全国第四。2008年,全省农作物播种总面积11369万亩,秸秆资源总量4011万吨,利用量2366万吨,综合利用率59%,尚有1645万吨未合理利用。
2.全省秸秆以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秸秆为主,占秸秆资源总量的80%以上。其中,水稻秸秆1836.83万吨,占总量的45.8%;小麦秸秆1015.62万吨,占25.3%;油菜秸秆299.1万吨,占7.5%;玉米秸秆198.14万吨,占4.9%。
3.全省秸秆资源量总体呈由南向北逐步递增,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占全省总量的15.1%、27.2%和57.7%。
4.全省农作物收获峰段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小麦、油菜等收获期由南向北从5月下旬开始历时一个月,水稻、玉米、棉花、大豆等收获期由北向南从9月下旬开始历时一个半月。夏季主要农作物(小麦、油菜)秸秆量1314.72万吨,占全省总量的32.8%;秋季主要农作物(水稻、玉米、棉花、大豆)秸秆量2235.62万吨,占全省总量的55.7%。
5.近年来全省秸秆产量持平略增、总体稳定。从变化趋势看,一方面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高效设施农业投入力度加大,大田农作物种植面积有所减少,秸秆总量将呈略减态势;另一方面农业科技进步将使单位面积农作物产量增加,秸秆量随之增加。综合考虑增减两方面因素,预计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秸秆量将在3900-4100万吨之间小幅波动。
(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我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从政策引导、技术推广、宣传教育、执法监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手抓秸秆禁烧,一手抓多形式利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地方性法规,从执法监管、目标任务、政策制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二是形成了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市、县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发展改革、环保、农业、农机等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初步建立,省市县乡村秸秆禁烧监管网络逐步完善。三是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成效已经显现,为在面上推开、实现整体突破创造了较好条件。四是上下联动、多策并举的政策体系逐步形成,财政投入逐步加大,市场化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利用领域不断拓宽,已初步形成了多领域、多形式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2008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2366万吨,综合利用率59%,其中秸秆肥料化占23%、能源化占20%、工业原料化占8%、饲料化占5%、基料化占3%。
1.秸秆肥料化利用。包括秸秆直接还田和加工商品有机肥。秸秆直接还田主要包括机械化还田、覆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堆沤还田等。2008年,全省秸秆肥料化利用量920万吨,约占秸秆资源总量的23%,其中秸秆直接还田利用率22.5%,商品有机肥利用率0.5%。苏南、苏中、苏北肥料化利用率分别为31.1%、2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