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赣交办字[2009]56号)
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项目办:
为推动我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发挥好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经营管理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现就加强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宣传报道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用事实说话,保证宣传报道工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工作的重点内容
在活动期间,围绕中央、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结合交通系统实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动态信息、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来做好专项治理宣传工作。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安排宣传报道的内容和方式,把握宣传上的主动性,以创新的思路、饱满的热情、务实的精神,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1、宣传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重要保证,是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各级交通工程建设单位转变作风,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建设“廉洁高效 依法行政”的干部队伍;有利于促进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依法监督管理,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的合理规划;有利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