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09年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拟定于2009年11月召开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初级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报对象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江苏省环境信息中心2008年底在岗,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
(一)技术员初定条件
1、了解本部门专业技术知识,在有关人员指导下能参与监测或信息技术工作,具有监测或信息技术操作能力;熟悉本专业技术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骤,能正确地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能指导操作工人工作;熟悉本专业技术的质控程序,能保证本职工作的质量;从事仪器设备维修工作者,能进行简单仪器设备的维修;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每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3、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二)助理工程师初定、申报条件
1、了解本专业的技术发展状况,能参与制定和实施常规监测或信息工作计划;能解决监测或信息工作中一般技术问题,指导技术人员掌握技术要点;能分析和判断最终结果、撰写调查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从事仪器设备维修工作者,除达到以上要求外,还应具备解决一般仪器设备维修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每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均为合格。
3、学历及工作年限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硕士(学位)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
(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三份,不需申报评审);
(2)大学本科(学位)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三份,不需申报评审);
(3)大专学历,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三份,不需申报评审);
(4)中专学历,获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表一、表二)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