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来我省的外国人工作,依法保障来我省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指导、协调境外我省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省对外应急事务处理工作。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
(十)负责我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
(十一)主管来我省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我省的新闻机构事务。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外事办公室设11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要、文秘、档案、督办、会务、保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翻译人员专业职称的管理工作;承担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处(国际问题研究室)
起草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承担综合性外事调研工作,汇总、编研、追踪外事信息和国际形势、国别政策及热点问题,为全省外事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承担全省友好城市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承办江苏省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有关事宜。
(三)出国来华管理处
承担全省因公出国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协调平衡各市和省直部门出访、来访计划;牵头组织审批权限内的出国会办会议;办理有关出访任务的报批手续;根据授权,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出国管理中要求我驻外使领馆协助的有关事宜;指导、协调境外我省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四)护照签证处
颁发、收缴、管理我省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及各类出国证明;承担申办我省因公出国人员的外国签证工作;处理境外我省公民护照的相关事务;承担全省护照专办员培训工作;受委托承担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在我省机构和人员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办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因公出国(境)团组廉政、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
(五)领事处
承担接待和管理来我省进行公务活动的境外机构及人员的来访工作;承办与驻华使领馆的交涉事项;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进修生工作;承担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我省有关边境、口岸的外事和涉外事宜;指导或参与有关涉外会谈、会晤工作;承办领事认证工作;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有关事宜,承担对我省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调研和监管工作,审核、审批我省民间组织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合作事项。
(六)礼宾新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