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兴荣钢板有限公司原料码头1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政复〔2009〕84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张家港兴荣钢板有限公司原料码头1号泊位对外开放的请示》(苏府呈〔2009〕12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张家港兴荣钢板有限公司原料码头1号泊位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对职工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