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疫情控制村人群为重点,强化重疫区易感人群的查治措施。2010年在项目县(市、区)开展人群血清学查病160万人次,粪检查病24万人次。
(四)治疗和人群化疗
开展治病及人群化疗25万人次。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继续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内容,按照《安徽省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实施方案》(卫地秘〔2007〕496号)的要求,医疗救治晚期血吸虫病人6020人,改善其生活质量。
人群与家畜的血吸虫病查治工作必须同步进行。
(五)健康教育
以疫情控制村和近3年有感染性钉螺分布或发生过急性感染的流行村为重点地区,以中小学生和渔船民等流动人员为重点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在血防区中小学校安排血防知识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媒体广泛宣传,使血防区人群普遍接受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教育,提高其防病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血防意识,引导和帮助血防区群众建立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根据流行村户数、中小学校数,下发血防健康教育宣传品20万个,媒体宣传补助27万元,刷写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4500条。实用性宣传品由省统一招标采购,按项目县(市、区)流行村户数下发。
(六)人员培训
开展县级防治技术培训,平均每县3-4人,全省共100人。开展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全省27个项目县(市、区)共180个班次。
(七)检查督导
对宿松、太湖、潜山、枞阳、无为、泾县、石台等7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项目检查督导工作给予补助。
四、项目资金与管理
(一)项目资金
1、查螺
项目对参加查螺的非血防人员按每查螺1平方米给予0.015元的劳务补助。分配查螺补助资金共660万元。(各项目县、市、区具体经费数见附表1,下同)。
2、药物灭螺
项目对实施药物灭螺的单位按每灭螺1平方米给予0.06元的机械、运输、汽油等消耗品的资金补助,对参加药物灭螺的非血防人员按每灭螺1平方米给予0.02元的劳务补助。分配药物灭螺补助资金共440万元。
项目安排440万元由省统一招标采购110吨灭螺药品,按项目县(市、区)药物灭螺任务数下发。
3、人群查病
项目对人群血清学查病给予经费补助,血清学查病按1元/人次试剂费和2元/人次耗材费给予补助,其中,试剂费1元/人次共160万元由省统一招标采购后下发,耗材费2元/人次共320万元按血清学查病任务数分配至项目县(市、区),由血防机构采购血清学查病耗材。对人群粪检查病按5元/人次给予检查材料费及查病消耗费补助,共开展粪检查病24万人次,补助经费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