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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实行“告知承诺”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格式文本(样本)的通知

  十五、市邮政管理局(4项)

  (一)邮政企业暂时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业务审批

  (二)仿印邮票图案及制品审批

  (三)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四)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审批

  十六、市档案局(2项)

  (一)对档案馆征购涉及国家利益和安全的非国有档案的审批

  (二)对延期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审批

  附件
  上海市   (委办局)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样本)

(            ) (审批事项名称)
  年〕第 

  申请人:
  (自然人)
  姓名:    
  证件类型:     编号:    
  联系方式:      
  (法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     编号: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上海市     (委办局)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

  按照《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
  1、(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款)
  2、             
  3、             
  ……             
  二、法定条件
  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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