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9〕25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阿坝州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清理整改工作方案
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大力关怀、支持下,我州灾后恢复重建快速推进,扩大内需项目积极实施。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实施计划(中期调整本)〉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09〕1225号)下达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调整计划,我州汶川、茂县、理县、松潘、黑水、小金、九寨沟7个国家认定重灾县规划实施项目总数共计2485个,项目估算总投资729.89亿元;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汶川地震省定12个重灾县(市、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调整情况表及说明〉的通知》(川发改规划〔2009〕1227号)下达我州金川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调整计划,金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项目272个,项目估算总投资 19.12亿元;根据州政府批复马尔康、红原、阿坝、若尔盖4个一般受灾县规划实施项目共计528个,估算总投资42.03亿元。我州共实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3285个,估算总投资791.03亿元。
中央实施扩大内需以来,我州努力争取、积极申报,国家安排我州扩大内需项目四批,共计711个项目,总投资23.8亿元。
目前,我州灾后恢复重和扩大内需项目正在加快实施,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果,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推进力度不够,进度不理想,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欠佳,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了保证我州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有序、有力、有效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的效益最大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和资金清理及整改工作,特制定项目和资金清理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清理整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主管牵头、责任到位(到部门、到县、到责任人和具体项目负责人)”的原则,州委、州政府决定成立以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白理成同志为组长,州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承先同志,副州长李川、州政府秘书长何飚同志为副组长,州级相关单位主人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此次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