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价格监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皖价人〔2009〕264号)
各市、县物价局: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全省价格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应对危机抓“三保”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深化价格改革,强化价格调控监管,推进价格公共服务,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GDP超万亿的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价格工作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迎难而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省物价局决定:授予合肥市物价局等20个单位为“全省价格监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0年是经济和价格形势最为复杂的一年,也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成绩和荣誉作为再创佳绩的起点,化为改革创新的动力,积极应对形势变化,更加主动有效作为,在价格监管服务的实践中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为实现我省加速崛起的战略目标再立新功。
附件:全省价格监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省价格监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合肥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