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双百工程”推进军民结合产业突破发展的意见
(陕政发〔2009〕6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方针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发挥我省国防科技工业优势,推进军民结合“双百工程”实施,实现我省军民结合产业突破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工业强省和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军民结合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军民结合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实现军地经济有机融合、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西部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总体目标:在3-5年内,重点抓好100个军民结合企业,重点支持100个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促进一批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实现双向转移,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形成20个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的军民结合型大集团大公司,其中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4个、过50亿元的5个、过30亿元的7个;加快建设航空、航天、兵工、船舶、电子等5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园区),实现集群发展。到2012年全省军民结合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到“十二五”末,达到15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和组织管理
(一)重点扶持100个军民结合企业。
通过加大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掌握核心和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1选择范围:具有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民用航空、民用航天、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信息、特种化工和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7大产业领域内的军工企业,及其投资的产品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管理规范的军转民企业;省内为军品科研生产配套、为军工能力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地方高新技术企业。
2扶持内容:对选定的企业在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环境保障和金融、土地、财税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通过对100个重点企业的扶持,打造一批军民结合型大集团大公司,形成以大集团大公司为龙头的民用航空、民用航天、民用船舶、兵工科技、电子信息等五大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