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最近出台的相关社会保险政策,对受金融危机影响造成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2009年对各类缴费单位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对困难企业为保证不裁员而组织职工在岗培训的,可以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的培训补贴。
6、减免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整顿规范中介机构等经营性服务收费。要进一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暂时不能取消的,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全面清理中介收费项目,把收费标准下限作为上限,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再予以优惠。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团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摊派,强制入股,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7、强化对企业负担的监督。认真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减负政策,有关部门要减少会议、检查、评比,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市政府治乱减负办和效能办要建立公开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公开曝光。
三、增加流动资金供给,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8、进一步扩大流动资金贷款。要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活动,为银企融资合作创造条件。针对当前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状况,人行要抓住国家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机遇,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贷款结构,加大短期贷款特别是工业短期贷款投放力度。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向上级争取信贷规模和授信政策,减化审批流程,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扩大信贷资金投放,提高项目贷款承诺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市人民政府将对商业银行贷款进行考核,对贡献较大的金融机构给予表彰奖励。
9、大力促进企业直接融资,鼓励企业多种方式融资。各级人民政府要超前谋划,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推动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发行短期债券、票据贴现、股权融资、出口创汇贷款、并购贷款等多种贷款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要根据财力情况,积极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要利用我市民间资金比较充裕的优势,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资项目好、潜力大的企业,加快企业转型发展。要支持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地域性和行业性互助式担保机构发展,建立健全信用担保机构服务体系。探索联保、互保、个人担保、群体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