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教体艺〔2009〕4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是学生强健体魄、发展智力、和谐身心、幸福一生的重要途径。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为全体学生掌握终身受益的体育活动技能和自觉参加体育活动的良好习惯提供教育和引导,同时,发现和培养具有体育特长的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学校课余训练和各项比赛活动,为具有体育特长的中小学生提供展示、发展特长的平台和成才的通道,为各级各类学校培养体育文化建设骨干,为国家、省、市、县(市、区)各级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是学校教育的一项基本任务。为了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提出的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以推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层次和水平的提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体育特色学校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在已有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学校和体育俱乐部学校的基础上,建设一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体育特色鲜明、招收培养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在各地形成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体育特色学校群体,带动各级各类学校形成体育特色。
二、合理布设学校
体育特色学校的布局及其项目设置原则是:在推动各级各类中小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形成体育特色的同时,根据满足体育特长生成长、发展的要求,在科学测算本地体育特长生占各年龄学生大致比例的基础上,在直属和所属县(市、区)的初中、高中各学段,确定一定数量的重点建设的能够招收体育特长生的体育特色学校并设置相应项目。一般每所体育特色学校设置1个项目,有条件的可以布设2个或2个以上项目。项目设置可以是奥运或非奥运项目、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也可以是地方特色项目。各学段在项目布点上要做到相互对应、上下衔接、输送畅通。要分析本地现有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学校和体育俱乐部学校的布局及其项目设置等情况,根据布设原则,规划好体育特色学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