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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3.注重学习,善于研究。能主动学习新课程教育理论,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对本领域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各类与课改有关的学术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展示才干,在区域范围内有较大的影响。
  4.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班级工作、学科教学、实践活动中能有效促进学生的发展。
  5. 充分发挥组织、指导、服务、引领作用。在区域或学校中,能带领学校、教师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课程改革,与广大教师共同学习、共同研究、共同进步。
  6.在课改工作中成绩显著。教学改革、课程管理成绩显著,能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在管理制度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主动承担课改研究任务,研究成果在当地或学校教师中有一定影响。

  附件3:
  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主 要

事 迹

 

限1000字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注:申报表后附《课程改革工作自评报告》(报告字数限1万字以内)。
  填表人:   日期:

  附件4:
  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申报表

学校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科

 

联系方式(手机)

 

 

 

主要事迹(单位填写)

 

 

    

单位负责人:      公章:

个人

总结

限1000字

 

        

市教育

行政部

门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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