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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附件1:《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评选要求》
  附件2:《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附件3:《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4:《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5:《各市申报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评选要求

  1.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切实把课程改革作为单位的重要工作,纳入本地或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商讨课改工作,重视调查研究,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推进课程改革;建立健全课改工作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建立课改工作的支持网络。
  2. 管理制度完备。有学年和学期的课改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有课改工作的学年、学期总结和考核、检查制度;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课程建设、课程实施、课程培训、评价督导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 保障措施到位。能为课程改革的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措施,有相应的课改经费使用制度;能不断改善实施新课程的条件。
  4. 课改开展有序。坚持素质教育方向,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教师学习、学科培训和校本教研活动;能开展扎实有效的课堂教学研究,体现课堂教学的三维目标要求,促进学生健康发展;能针对课程实施中的问题开展教育研究,提高教师课程研究能力;能积极开发课程资源,规范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能积极探索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的评价方式;能积极开展课改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本地或本校的课改动态。
  5.关注过程指导。在课程改革推进过程中,积极做好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在教学研究、课程研究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6.实验成果显著。能转变教师教学方式,有效改进教师教学行为;能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能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能围绕课程改革的目标,在课程管理、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课程评价、课程结构等方面取得较为成功的经验;具有新型的课程文化,能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辐射效应。

  附件2:
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 积极投身课改,主动承担各项实验任务,坚持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参与各种与课程改革相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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