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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对卫生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加强卫生人才培训、培养、选拔、引进的管理。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和学历教育,完善全科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采取函授、网络教学、集中学习、临床进修等方式,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免费岗位培训医疗卫生人员25000人次、 3000人次和20000人次。以财政补助的方式,对4400名没有正规学历的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进行中等医学学历教育,为基层医疗机构免费定向培养医学专科生 300名,招聘200名执业医师到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定特殊政策,加快培养、选拔和引进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3年内培养和引进“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10名,培养和选拔市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150名。加强护理队伍建设,逐步解决护理人员比例过低的问题。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强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探索职业院长制度,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等制度,加强药品从业人员和执业药师培养,提高药品管理和用药指导能力。
  3.落实医疗卫生人员编制和激励政策。制定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完善医疗卫生人员统一招考、直接选调、人才引进制度。鼓励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服务。2006年7月1日及以后聘用到国家规定的我市艰苦边远区县 (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6个月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2级。完善卫生人员职称评定制度。
  4.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和社区制度。落实城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的政策。三级医院要与2-3所县级医院、城市二级医院要与1-2所乡镇卫生院和1一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协作支援关系。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采取到城市大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5.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建立医疗执业保险,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加强医患沟通,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第三方调解”调处机制,治理“医闹”行为,建设“平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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