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第二批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网上评议验收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第二批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
专业建设点网上评议验收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函[2009]28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36号)要求,我厅定于2010年1月至2月组织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网上评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议验收的目的
  1.强化建设。通过验收,促进学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形成优势,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
  2.增进交流。通过网上互评,加强校际间的学习与交流,互通有无,取长补短,提高全省高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3.推进共享。加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网站建设,并作为江苏高等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发挥高校优势专业的建设效益与示范作用。
  二、网上评议验收的对象
  建设周期已到的第二批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与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详见附件)。
  三、验收依据与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苏教高〔2009〕36号文件要求,对照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检查建设方案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
  四、网上评议验收的组织
  1.采取学校互评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省级品牌特色建设点验收的高校全部参加网上互评,根据网上评议结果,酌情组织现场考察。学校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一。
  2.请参加网上互评的高校,按照以下要求,在校内聘请相关专家,担任网上互评专家。专家名单需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网上互评工作。
  专家组成:本科院校互评组由分管院校长1人、教务处处长1人、相关学科专家等组成,共10-12人。高职高专院校互评组由分管院校长1-2人、教务处处长1人、相关专业专家等组成,共8-10人。
  专家要求:(1)具有丰富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经验;(2)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高专院校可放宽至副高);(3)本次参加验收的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均需参加网上互评工作。
  3.请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网上审阅材料、集中讨论评议的方式,确定本组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的互评意见。每个专业由学校集中给出一个互评意见。互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四种。
  五、具体要求
  1.网上评议验收工作在“江苏高等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网站“品牌特色专业验收”栏目完成,网址为:http://www.jsctr.cn/ppts/。
  2.操作步骤:
  (1)2010年元月4日前,完成互评专家信息在线填报工作。填写方式:进入首页的“高等院校”栏目,选择“申报工作--推荐评审专家”,按照要求逐一填写评审专家并保存。
  (2)专家通过我厅审核后,于2010年元月11日至元月29日,进行网上互评工作,并及时提交结果。互评方式:进入首页的“互评入口”,按照要求评议并填写互评结果。
  上述工作的登录密码与提交验收材料时的密码相同。
  (3)打印网上互评结果,由各评审专家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0年2月3日前报我厅高教处。
  3.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江苏教育门户网站” 的“行政公文”栏目(http://www.ec.js.edu.cn)下载。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徐庆,史美鹏。联系电话:025-83335159,83335158。传真:025-83335558。

  附件:网上互评分组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网上互评分组名单(第一组)

  参加网上互评的学校:11所

东南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徐州医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接受网上互评的专业:(48个)

序号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品牌

特色

1

南京大学

行政管理

 

2

大气科学

 

3

地球化学

 

4

生物技术

 

5

法语

 

6

地理信息系统

 

7

地质工程

 

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飞行器制造工程

 

9

信息工程

 

10

工商管理

 

11

热能与动力工程

 

12

生物医学工程

 

13

中国药科大学

生物技术

 

14

国际经济与贸易

 

15

南京邮电大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1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7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8

信息与计算科学

 

19

自动化

 

序号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品牌

特色

20

南京林业大学

森林工程

 

2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环境科学

 

22

信息与计算科学

 

2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4

南京师范大学

教育技术学

 

25

信息与计算科学

 

26

新闻学

 

27

地理信息系统

 

28

应用心理学

 

29

南京医科大学

护理学

 

30

医学影像学

 

31

江南大学

纺织工程

 

32

自动化

 

33

服装设计与工程

 

3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35

江苏科技大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7

金属材料工程

 

38

扬州大学

应用化学

 

39

农业水利工程

 

40

工商管理

 

41

历史学

 

42

思想政治教育

 

43

植物保护

 

44

南通大学

汉语言文学

 

4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6

临床医学

 

47

电子信息工程

 

48

医学影像学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